根据《新蒲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6年8月21日早上7:30前,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寸证件照一张参加体检,到新蒲新区组织统战人事处一楼报到集中,迟到15分钟后取消体检资格。
二、体检地点:临时确定。
三、体检对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招聘简章》规定,新蒲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6人,现确定体检人员55人,详见以上《新蒲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体检人员名单》。说明:1、B05职位两位考生通过二次面试后,进入体检的考生为XP160940;2、B07职位空考。
四、体检具体要求: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2日内,请不要进食高脂肪和油腻的食物,以保证血液化验的准确性;考生体检前要注意休息和饮食,体检前(8月21日早上7:30前)8-12小时不能进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当日,相关项目(如采血和B超)检测后方可进食。
(二)考生在集中时,必须把随身带来的通讯工具主动交给指定的工作人员保管。考生自体检当日集中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按本次招聘简章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相关标准收取。
(四)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
(五)对违反体检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体检资格。
(六)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或未体检完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七)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体检纪律要求。
(八)建立考生诚信制度,体检之后放弃的考生,报请市人社局列入我市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诚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市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凡是自愿放弃的考生,请在体检前将《自愿放弃承诺书》交新蒲新区组织统战人事处人事科,否则严格按考生诚信制度上报市人社局。
特此通知。
新蒲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