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公司持续发展,经会议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职责
1.做好各类文字材料撰写、公文核稿及制作、调查研究等工作。
2.协助领导做好行政办公管理工作。
3.完成领导分配的其它工作。
二、人员聘用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各类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具备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6.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文秘(或中文)相关专业;
7.性别不限;年龄22周岁(1994年8月31日前出生)至35周岁(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
8.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分配;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家庭居住在岑巩县新兴城区范围内的优先。
二、招聘程序及要求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3日至8月26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岑巩县华储物资经销有限责任公司(岑巩县新兴城区政府大楼侧面,六七五处办公楼二楼)。
报名咨询电话:0851-3571747,联系人:叶明。
2.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1张;
(3)个人简历1份。
3.资格审查
2016年8月29日至8月31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考试或考核
2016年9月1日,组织符合资格条件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笔试或面试),公布考试成绩。
5.体检
2016年9月6日,根据考试或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聘用岗位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按考试成绩递补体检人员。
6.考察
2016年9月7日至9日,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体检合格人员当中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7.确定拟招聘人员
2016年9月9日确定拟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9月16日。
8.签订劳动合同
拟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2016年9月20日,由岑巩县华储物资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1.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总额为1500元/月/人。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其收入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800.00元/月;
(2)绩效工资:1300.00元/月;
(3)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单位发展情况,参照地方城镇人均收入水平,每年适当调整招聘人员收入。
四、其它事项
1.招聘工作各阶段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本公告由贵州储备物资管理局六七五处劳动人事科负责解释;
3.本次招聘工作由贵州储备物资管理局六七五处纪委、工会全程监督。
4.工作地点:岑巩县新兴城区。食宿自理。
岑巩县华储物资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