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16年贞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特殊教育教师简章》规定,经研究决定, 2016年9月8日前开展考察政审工作。凡体检合格人员于2016年9月8日前,将本人学籍档案、现实表现等材料交县教育局或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逾期未提供相关考察政审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政审资格。
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系。
贞丰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
邮 编:562200
联系电话:0859—6617160
通讯地址:贵州省贞丰县珉谷街道办金丰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