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1198号)、《贵州省发改委、卫生厅、编委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发改社会〔2010〕2584号)、《贵州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黔卫办发〔2011〕152号)、《贵州省卫计委、编委办、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中医药局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黔卫计发〔2016〕21号)文件精神,原卫食药局2011年招录的4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已于2016年7月毕业,按照签订的协议,结合我县卫计系统工作需要,经县卫计局党组会议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安置。
林代芳拟安置到岚关乡卫生计生院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吕光权拟安置到猴场镇卫生计生院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陈昌菊拟安置到天文镇卫生计生院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罗定霞拟安置到永和镇卫生计生院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林代芳、吕光权、陈昌菊、罗定霞4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拟决定聘用,现予公示,公示结束按有关规定报批。公示期7天(从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9日下午17:00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 0854--2918260
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