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巧安等35位公益性岗位人员:
你在公益性岗位服务的同时,已获取工商营业执照、被用人单位招用,户籍为农业户籍、与用人单位长期失去联系等现象,存在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等问题。用人单位已于2016年6月通过《通知》和《公告》形式通知你本人到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关系等手续,但至今仍有刘巧安等36位公益性岗位人员未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的规定,用人单位已解除与你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关系,为你申请的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于2016年8月31日停止发放。希望及时到用人单位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附人员名单:
龙泉镇:刘巧安、张枥尹、马兴红、罗文方、关学军、韦昌和、潘华荦、唐海雪、杨昌英、王光丽。
兴仁镇:伍永琼。
排调镇:胡爱芬、王国进、韦红免、顾业芬、吴成胜、赵勇、罗霄。
扬武镇:蒙维红、蒙庆月、王华、杨明超、吴雪飞、贾丽萍、宋德高。
南皋乡:吴琼、黄启宏、杨泽光、李林芮、王福燕。
雅灰乡:顾先桃、雷晓东。
市政局:李道群
消防大队:王治海
城关二小:王天勇
丹寨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