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乡两级事业单位瓮安考区第三次资格复审公告
为按时推进瓮安考区县、乡两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维护瓮安考区考生的合法利益,避免资格复审过程中因多次递补耗时过长而影响面试工作的如期进行,经瓮安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经第一次递补后,瓮安考区资格复审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以内(含3:1)的职位且在合格分数线75分及以上的考生均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名单公布前出现的空缺,在同一职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瓮安县招聘办直接通知递补考生进入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此次资格复审不是按空缺职位等额递补相应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因此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不一定都能进入面试环节。所以请考生认真考虑,自行决定是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考生自愿放弃,请在规定期限内以短信、电话等方式明确告知招聘单位。
现将瓮安考区第三次现场资格复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请进入第三次资格复审考生于2014年7月17日(星期四)9:00至18:00(工作时间),到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西新区行政中心B栋6楼大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①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4届毕业生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2014年毕业的函授或自考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
②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③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相片背面写好姓名及职位名称)。
④在职在编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还须由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
⑤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人员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⑥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原件。
⑦随军家属提供部队所在地团级(县、处级)及以上单位出具的随军证明材料原件。
⑧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⑨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1、在资格复审期间,凡不能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瓮安县政府网站公布的有关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不能联系考生的情形,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附:瓮安考区第三次资格复审考生名单67.xls
联系电话:
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4-2918260
瓮安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