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党发[2009]9号)和中共黎平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黎平党发[2009]22号)文件精神,黎平县2016年有杨晓江、石增焕两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连续三年(2013、2014、2015)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经对杨晓江、石增焕两位同志进行体检及政审考核,均合格。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拟聘用两位同志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掌握确凿证据者,请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黎平县2016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等次拟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表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所服务乡镇(村) | 现任职务 | 备 注 |
1 | 杨晓江 | 女 | 黎平县地坪镇新岩村 | 材党支部书记助理 | |
2 | 石增焕 | 男 | 黎平县大稼乡平修村 | 村党支部副书记 |
一、公 示 期:5天(自2016年9月22-26日)。
二、举报电话:0855-6221555(县纪委监察局);
0855-6223326(县招考办公室)。
黎平县招考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