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09〕28号)的规定,对在农村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以上的,经县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查,州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可在编制内直接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县委等单位对在我县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了考察,李宁燕、史文娅2位同志2013-2014年度、2014-2015年度连续两年考核为优秀,符合文件规定,可直接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李宁燕,女,汉族,1992年1月生,2013年6月毕业于贵州师范大学地理教育专业,本科学历,理学学士。2013年8月至2014年8月作为“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于平塘县者密镇人民政府,2014年8月至2016年8月作为“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于平塘县平舟镇人民政府。
史文娅,女,布依族,1990年12月生,2011年6月毕业于内蒙古大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大专学历。2012年8月至2015年8月作为“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于平塘县克度镇人民政府。
李宁燕、史文娅2位同志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拟决定聘用李宁燕同志到平塘县卡蒲毛南族乡扶贫工作站工作(事业管理岗)、史文娅同志平塘县克度镇人民政府扶贫工作站工作(事业管理岗),现予公示,公示结束按有关规定报批。公示期从2016年10月14日起至2016年10月20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署实名向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中共共产主义青年团平塘县委员会反映,逾期将不予受理。
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7228186
团县委:0854-7221119
平塘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