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方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学校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第七款规定:“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1.5×40% + 面试成绩×60%。∙∙∙ ∙∙∙若总成绩低于85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本次公开招聘进入面试的考生总成绩均未达85分及以上,按《方案》的规定,本次招聘所有职位予以取消。
现将本次招考总成绩及职位取消情况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反映,请及时向大方县纪委、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举报电话:0857-5221501(大方县纪委)
咨询电话:0857-5251738(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大方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学校中小学教师总成绩及职位取消情况公示表》
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