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体检复检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工作公告》的有关规定,拟对体检复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在省政法干警招录办的统一组织下,由招录单位或招录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招录公告的规定具体实施。
二、考察对象
三、有关事宜
1、考察办法按照招录公告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招录单位的考察工作须在2017年2月7日前完成,2017年2月8日前将考察结果报省政法干警招录办。
3、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搞好考察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录单位。
四、纪律监督
本次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如考察、拟录取人员公示各环节的实施时间或地点等内容都将在“贵州省公务员局网”(www.gzrs.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
0851-86826549 省政法干警招录办
0851-85831008-7368 省司法厅
0851-85810731 省监狱管理局
监督电话:0851-85837250
贵州省监察厅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省政法干警招录办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