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基本结束,大家又将迎来新一轮备考。其中,笔试成绩在公务员考试中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贵州163人事考试网为大家准备了2017年贵州公务员考试│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行测模拟题,帮助大家顺利备考2017年贵州公务员考试│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
常识判断在行测考试中所占比重较小,但考查考生平时各方面知识的积累,相对来说最难在短时间内有明显提升。途途君特意为大家准备了常识判断的专题练习,希望通过练习,大家能对自己以后的知识储备有较清晰的认识,以便在接下来的备考过程中有意识地补充相应的知识。
想获得更多贵州公务员备考咨询,欢迎关注官方微信号:htexam01
常识判断专项练习(二十)
1.下列人员中,可暂予监外执行的是( )。
A.马某被判拘役,其声称女儿正在读小学,需要其接送
B.周某被判无期徒刑,在狱中多次自杀未遂,致使生活不能自理、
C.刘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服刑过程中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D.韩某被判有期徒刑5年,其声称丈夫在外地工作,老母病重,儿子年幼,需要其照顾
2.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依法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它有一般对象和特殊对象,前者是要审查其是否是具备援助条件的中国公民;后者是指符合刑事诉讼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刑事法律援助的联合通知规定的刑事被告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法律援助对象的是 ( )。
A.在中国犯抢劫罪的外国人
B.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人
C.因经济困难无能力聘请律师的作为残疾人的刑事嫌疑人
D.在刑事案件中,委托了辩护人的外国籍被告人
贵州163人事考试网为大家整理公务员考试笔试行测考试常识判断专项模拟题答案及解析
1.答案: 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故正确答案为C。
本题相关知识点:
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被判无期徒刑、 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 行监督。
2.答案: B
解 析: 法律援助对象包括一般对象和特殊对象,一般对象的关键要件是(1)具备援助条件中国公民,特殊对象的关键要件是(2)刑事被告人。A项中既不属于 (1)也不属于(2),故排除。B项符合(1)。C项中刑事嫌疑人不等同于刑事被告人不符合(2),D项不符合(1),因此本题答案是B项。
途途君在此预祝各位考生备考顺利,马到成“公”!
2017年贵州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 常识判断专项练习(二十)
发布时间:2016-09-27 16:39:43信息来源:【点击:次】
- 上一条:2017年贵州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 常识判断专项练习(十九)
- 下一条:最后一页
- 相关阅读
- 2017年贵州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 常识判断专项练习(二十)
- 2017年贵州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 常识判断专项练习(十九)
- 2017年贵州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 常识判断专项练习(十八)
- 2017年贵州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 常识判断专项练习(十七)
- 2017年贵州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 常识判断专项练习(十六)
- 2017年贵州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 资料分析专项练习(二十)
- 2017年贵州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 资料分析专项练习(十九)
- 2017年贵州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 资料分析专项练习(十八)
- 2017年贵州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 资料分析专项练习(十七)
- 2017年贵州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 资料分析专项练习(十六)
- 2017年贵州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 数量关系专项练习(二十)
- 2017年贵州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 数量关系专项练习(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