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重庆市武隆县2014年考核招聘优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属于招聘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计划表》),具有较好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较高知识水平;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27日(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身心健康;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本简章附件1所列要求;
(六)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七)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共在成都、重庆2个城市设置现场报名,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向所在高校招生就业处咨询。
(1)重庆报名地点: 重庆大学(2014年3月28日)、西南大学(2014年4月10日)
(2)成都报名地点: 四川大学(如在重庆已招满,将不设置此报名点)
2.报名要求: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根据报考岗位及专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重庆市武隆县2014年考核招聘优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要求手写);考生身份证、职称资格证、毕业证与学位证(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校教务处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检索、审验的学术论文(著作)及其他证明材料。
3.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二)综合考核
招聘组通过与招考者面谈面试并根据其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业匹配、社会实践经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量化计分,分值为100分。
(三)体检
考核招聘组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应聘人员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由考核招聘组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武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报中共重庆市武隆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同意后,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力社保局行文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武隆县至少服务5年以上,否则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七)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公招工作中,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聘用及待遇
(一)考核招聘人员使用相关事业编制,实行重点跟踪培养,表现突出或工作需要的,可优先选拔到领导岗位。
(二)考核招聘人员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
(三)紧缺正高职称、博士后以上人员,发给安家补助费10万元(须服务满5年)。紧缺副高职称、博士等人才,发给安家补助费5万元(须服务满5年)。安家补助费分年支付,五年内支付完毕。
六、其他
(一)本简章由重庆市武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政权 田 径
联系电话:(023)77724324,(023)77728995
附件:
1.重庆市武隆县2014年考核招聘优秀紧缺人才计划表
2.重庆市武隆县2014年考核招聘优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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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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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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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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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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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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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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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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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发展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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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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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工程类:工业工程、工业设计工程;
工商管理类:企业管理、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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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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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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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名情况,各岗位名额可调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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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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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规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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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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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城市规划与设计、城乡规划、城市规划、建筑学;
土木类:岩土工程、市政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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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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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发展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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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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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旅游管理方向);
地理科学类:人文地理学;
旅游管理类: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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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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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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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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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类:国民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经济管理统计、经济统计与分析;
金融学类:金融学、投资学、应用金融、金融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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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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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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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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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
化学类专业:分析化学、环境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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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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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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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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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医学类:兽医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
植物生产类:农学、植物检疫、植物保护、作物遗传育种;
水产类:水产、水产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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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医疗卫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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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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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类;
医学技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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