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对象
泸州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在职在岗全额拨款事业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在单位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经济类、师范类、计算机类专业优先;
4.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9日—3月31日
2.报名地点: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泸州市江阳西路49号1号楼5楼)。联系电话:3311518
3.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泸州市经济调查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学历(学位)证书;
(2)身份证或户口簿;
(3)所在单位提供的全额拨款事业人员身份和参加工作时间证明材料;
(4)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单位盖章);
(5)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6)个人实绩材料(2000字以内);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取得考核资格。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市委农工办和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共同组织实施,采取现场材料作文方式进行,应试者根据提供的材料现场写一篇文章。根据成绩差额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委农工办和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共同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采取察看个人档案、面谈等形式全面了解拟选调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在泸州人事考试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调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由市委农工办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调用手续。
(七)待遇
本次选调人员录用后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待遇。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