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高中英语、语文教师各一名。
二、招聘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教学科研潜质,深厚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身体健康。
(二)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东北师大、西南大学、陕西师大)2014年毕业的免费师范生或2014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4、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14年4月9日携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攀枝花市三中办公室报名(电话3354575)。
(二)资格审核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与现场报名一并进行。
(三)考核方式及时间。
学校组织考核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下列程序的综合考核:A、面试,B、笔试,高考模拟试题一套。3、说课。4、学生问卷测评。
(四)体检
通过考核的人员由学校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照直接考核招聘的相关规定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四、 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攀枝花市纪委(市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攀枝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2388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12-3350130
攀枝花市教育局监察室:0812-3348330:
五、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办公室:0812-3354575
市三中2012年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
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
2014年3月18日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