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四川省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www.id028.cn四川人事考试信息网,www.cprc.gov.cn翠屏人才网,www.ybrc.gov.cn三江人才网同时发布)。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自荐报名、初审、考试、考核等办法进行。
二、考调名额及岗位
考调名额7名,具体岗位详见《2014年宜宾市翠屏区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考调范围及条件
四川省范围内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并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
(四)符合《2014年宜宾市翠屏区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中各职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报考者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26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尚在试用期内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考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2014年宜宾市翠屏区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时间:2014年3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联系人:郭老师,电话:0831-8237647;周老师,电话:0831-8236345)。
4、资格审查。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考试。
报名者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报考人员在公开考调期间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2014年宜宾市翠屏区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贴上照片)一式二份,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②1寸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持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以上所有材料中属打印或复印的请使用A4纸,打印复印材料均不退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缴费和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凭据于2014年3月28日14:30-17:30在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请考生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1、笔试:笔试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按考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相同的情况,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对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所有参考人员均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统一在翠屏区人才网、三江人才网公布。
(三)体检、考察
1、面试对象纳入体检、考察范围,按照各职位考调人数等额进行(未达到1:3比例的职位,由用人单位会同人社部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决定是否减少考调名额)。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差额进入)。
2、体检。由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审查个人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是否选用。
(四)公示
对拟选用对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选用。
(五)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用对象按《宜宾市翠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所有拟选用对象必须在拟选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到岗并完善相关调动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完调动手续的,取消选用资格。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经人社部门同意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差额进入)。
五、考调纪律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调资格,责任自负。
(二)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区纪委(监察局)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六、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翠屏人才网、三江人才网相关动态信息。
咨询电话:0831- 8237647
附件:1、2014年宜宾市翠屏区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4年宜宾市翠屏区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13日
附件1
2014年宜宾市翠屏区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共7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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