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组建的2017年度政策性审查专家组审查,现将2017年中小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人员政策性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并接受监督,对公示如有不同意见的,请于2017年11月24—30日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或邮寄到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857-8222283,地点: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723。
1、公示中审查结果不是“推荐评审”的人员,必须对不符合推荐原因的所缺材料按要求进行补充,未进行补充的不予送评委会评审。
所有申报人员在补充材料时间内均可补充材料。
补充材料人员必须按“补充材料要求”准备,不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不符合要求和未按要求准备的不予受理。
2、补充的材料复印件需经申报单位及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并由补充材料人员将补充材料装入“透明塑料文件袋”后,在“粘贴纸”上写明申报资格名称及公示中的序号、姓名(如:高级[中学]、1号、李**;基层副高级、[中学]、5号、王**;高级[小学]、3号、吴**)后粘贴在“透明塑料文件袋”表面交县区人社局统一报送。
补充材料时间:
县区:2017年11月24日—11月30日补充至县人社局,各县于11月30日上报市人社局专技科
市直:2017年12月1日直接送市人社局专技科
逾期不再受理。
3、咨询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本县区人社局咨询,咨询电话:七星关区(8946678)、大方县(5250640)、黔西县(4246137)、金沙县(7252760)、织金县(7624378)、纳雍县(3534123)、威宁县(6228488)、赫章县(3231115)、百管委(5680960)、金海湖(5483388)。
4、政策性审查主要审查申报人的基本送审条件和评审条件中“任职条件”是否符合,不审查申报人员的专业水平、能力和业绩。
政策性审查内容:
(1)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专业、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行业要求的准入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否按期年审,聘任证书(聘任合同书)是否符合;
(4)论文是否提交原件;
(5)申报人的申报材料是否按要求进行整理、装订,是否完成相应的申报程序;
(6)是否满足评审条件(一)任职条件的要求。
附件:中小学政策性审查公示(点击下载)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