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2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9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农业委员会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安心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6日至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现场报名地点:贵阳市延安中路62号省农委二楼政务大厅。
现场报名需填写《贵州省农业委员会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 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应聘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人员免交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由贵州省农业委员会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和贵州农业信息网(http://www.qagri.gov.cn)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贵州省农业委员会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报考教师岗位考生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报考其他单位各岗位考生的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农业信息网上通知。
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其总成绩。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面试地点、时间另行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农业信息网上通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才能进入体检环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的考生才能进入体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农业信息网上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贵州省农业委员会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统一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医院、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其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员;
7、截止2013年11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农业信息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在省农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贵州省农业委员会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
(二)驻委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5283647 5283625 监督电话:5289342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表:
1、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公开招聘201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公开招聘201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