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兴仁县人民法院拟面向全州公开招聘6名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聘用书记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相关的业务技能、文化程度、工作能力、资格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
2、具有黔西南州本地户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1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计算机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中文录入速度在每分钟60字以上,有较强的文字理解和归纳能力;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3、 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4、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书记员的人员。
三、待遇及工资
聘用人员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不转入人事档案),聘用时间两年,聘用期满合同自然解除。新聘书记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1000元)。聘用人员每月工资为1300元,一经聘用,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保险手续。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兴仁县人民法院研究室。
2、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9日至12月7日。
3、 报考者需在兴仁县人民法院网http://www.xrfy.gov.cn或黔西南州人事人才网下载填写《兴仁县人民法院招考书记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报考者需一并提交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张。
五、考试内容
1、 计算机技能测试(100分)。
计算机中文录入(看打、听打)、文档处理技能,占总成绩的60%。
2、 面试(100分)
以结构化面试为主,占总成绩的40%。
3、考试时间2012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待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参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平常表现及遵纪守法方面情况。
七、管理
在合同期内,兴仁县人民法院与受聘人员双方履行合同规定,受聘人员服从兴仁县人民法院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兴仁县人民法院研究室。
联系电话:0859-3660431。
联系人:周先秀(18008591256)。
兴仁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