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优化人员结构,解决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缺员状况,经特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六枝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文件精神,公开招聘162名工作人员充实到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六枝特区二〇一二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特区考试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采取考试与考核政审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62名,其中:教育系统64名,卫生、计生系统75名,其它事业单位23名。(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㈠招聘范围:六盘水市户籍或生源地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六盘水市以外户籍或生源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㈡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公民道德;
2、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要求;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2月11日后出生);
详细条件标准由特区考试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㈢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试用期及服务年限未满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6、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2日----14日
2、报名地点: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明及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特别标注项目失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每人交报名费100元(不含资料费)和近期同底免冠白底1寸照片5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招聘单位于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改报其他职位。
㈡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职位要求,根据考生提供的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方可报名。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按百分制计分,占总成绩60%。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础知识》。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由特区考试聘用办公室组织统一命题、制卷、阅卷。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须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通知。报考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交费收据到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面试及总成绩
㈠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㈡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相同的进行加试,具体时间及方式由特区考试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统一招考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特区考试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特区考试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交的信息和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其他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
拟招聘人员应出具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政审材料。
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特区考试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六枝特区公众信息网(www.liuzhi.gov.cn)等有关媒体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办理聘用手续,人事部门行文聘用,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并由用人单位进行岗前培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人员在所聘岗位服务年限须满3年才能申请调离或交流,聘用起始时间及岗位以聘用合同为准。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招聘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代考、代检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参加特区组织的报名考试。
十一、本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特区考试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8--5322154 联系人:陈芳
六枝特区考试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