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长顺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派驻国税分中心办税窗口临时工作人员6名。
三、招聘条件
1、应、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女性,年龄在30周岁(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计算机操作技能和计算能力,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流利。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在150cm以上。
5、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服务工作、做事认真仔细、有耐心和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
6、以下人员不列为招聘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过劳动教养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3)有不良表现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2012年3月1日在长顺电视台和长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日至3月9日。
报名地点:长顺县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地点:县国税局新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杨应欢、李洪芬
联系电话:0854-6826102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件或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其它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照3张。
3、面试
面试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等。面试时间为3月11日上午9时开始,面试地点为县国税局三楼小会议室。
4、笔试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主要测试参考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能力等。笔试时间为3月13日,笔试地点为县国税局五楼会议室。
5、体检
取笔试成绩的前6名参加体检,若遇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取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招考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6、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了解报考人员综合表现,以及是否有犯罪前科和违纪情况等。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7、签订劳动合同
经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即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
五、工资待遇及其他事项
1、录用人员合同期为4年,合同期间待遇标准:每月基本工资1200元,绩效考核工资200元。录用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业务受县国税局指导和安排,县国税局受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委托按月对录用人员进行考核后,由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根据国税局提供的考核结果兑现工资等待遇。
2、所录用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录用单位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被录用人员本人承担)。
长顺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