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人才单位及名额
(一)博士59名
1、毕节市城乡规划局1名;
2、毕节市勘测设计研究院1名;
3、毕节市科学技术局1名;
4、毕节市科学技术馆1名;
5、毕节市医院5名;
6、毕节学院28名;
7、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3名;
8、七星关区发展和改革局3名;
9、七星关区卫生局2名;
10、大方县中医院8名;
11、黔西县农牧局1名;
12、织金县中医院2名;
13、纳雍县城乡规划局1名;
14、纳雍县工业和能源委员会1名;
15、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名。
(二)硕士178名
1、毕节市食品药品稽查局4名;
2、毕节市药检所2名;
3、毕节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名;
4、毕节市科学技术局4名;
5、毕节市旅游局1名;
6、毕节市经济作物工作站1名;
7、毕节市种子管理站2名;
8、毕节市植保植检站1名;
9、毕节市农产品质检中心1名;
10、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2名。
11、毕节市勘测设计研究院3名;
12、毕节市水保办2名;
13、毕节市城乡规划局1名;
14、毕节市文体广电局9名;
15、毕节职业技术学院1名;
16、中共毕节市委党校6名;
17、毕节市农业科学研究所11名;
18、毕节学院90名;
19、毕节市工业学校15名;
20、七星关区环境保护局3名;
21、大方县农牧局4名;
22、黔西县城乡规划局1名;
23、黔西县中心医院1名;
24、金沙县农牧局1名;
25、金沙县城乡规划局4名;
26、赫章县产业园区1名;
27、赫章县辅处乡1名;
28、赫章县罗州乡村管所1名;
29、纳雍县产业园区1名;
30、纳雍县金融办1名;
31、贵州省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发展和改革局1名。
(三)本科(学士)160名
1、毕节市财政局4名;
2、毕节市交通运输局8名;
3、毕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4名;
4、毕节市城乡规划局7名;
5、毕节市科学技术局3名;
6、毕节市房产事业局3名;
7、毕节市工业学校9名;
8、毕节市水利电力工程学校15名;
9、毕节职业技术学院18名;
10、毕节市农业科学研究所9名;
11、毕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名;
12、毕节市机械化施工队3名;
13、毕节市夹岩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处5名;
14、毕节市勘测设计研究院2名;
15、毕节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2名;
16、毕节市信息工程学校7名;
17、毕节织金循环经济新区3名;
18、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6名;
19、毕节双山新区管理委员会15名;
20、黔西北产业园区管委会2名;
21、金沙县产业园区管委会7名;
22、纳雍县产业园区管委会6名。
二、引进人才的范围及原则
2012年全市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所有岗位面向全国公开引进。坚持按需引进、以用为本;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博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硕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本科(学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6、符合《毕节市2012年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的相关要求。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五、引进人才的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在毕节日报、毕节试验区人才工作网(http://www.bjrc.gov.cn/)、毕节党建网(http://www.bjzz.gov.cn/)、毕节市市政府网 (http://www.bijie.gov.cn/)、贵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gzrs.gov.cn/)、省内外高等院校有关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公告。
3、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在其他相关工作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后,若查核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的,则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4、面谈测评。组织专家评委组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谈、测评,综合面谈、测评情况按照引进人才数量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5、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对入围人选进行体检。
6、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通过查阅档案、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学习情况、工作绩效、现实表现等情况。
7、审批。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将引进人才报告报同级人才办审核合格后,呈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人才引进联席会议审批。
8、公示。由各级人才办将拟引进人才人选在相关媒体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9、办理录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批复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有关规定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协议,按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引进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六、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8日起。
报名人员需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等上传至各用人单位,并在面谈测评前3天内携带各种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到各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同时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白底彩照6张。
面谈测评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毕节试验区人才工作网(http://www.bjrc.gov.cn/)及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毕节市人才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毕节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毕节市人才办咨询电话(传真):(0857)8222981
邮箱:bjdwzzbrcb@126.com
监督电话:(0857)12380 (0857)8221183
毕节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