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见习对象
毕业2年内(2020届、2021届)未就业的黎平籍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中职院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部分特殊专业可扩大到毕业2年内仍未就业的贵州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凡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不再纳入就业见习对象范围。
二、报名时间
就业见习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9月19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地点
采取到见习用人单位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免收报名费。报名时请见习报名人员务必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报名时要佩戴口罩,主动出具“贵州健康码”且健康码为绿色图案等。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3)填写《黎平县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两份;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5)零就业家庭、特困难家庭及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需出具所在街道、乡镇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见习时间及待遇
(一)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按月发放见习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就业见习生活补助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就业补助资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进行补贴,见习单位补助40%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
(二)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必须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由就业补助资金按300元/年的标准进行补贴。
六、确定见习人员及体检
报名结束后,由见习用人单位组织就业见习岗位报名者进行统一面试,面试结束后,见习单位确定见习人员,对拟录用的见习生进行至少3个工作日的公示,并由见习单位组织见习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由见习单位承担。体检合格后,见习单位按要求及时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各见习用人单位务必于9月24日下午下班前将附件2、附件3、附件4以及相关报名材料、公示材料交到政务中心一楼101办公室备案(联系电话:0855—6221237)。
附件:附件1: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2--黎平县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3--就业见习协议书.doc(点击下载)
附件4:2020年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xlsx(点击下载)
黎平县就业局
2021年9月16日
来源:http://www.lp.gov.cn/newsite/xwdt/gsgg_5768869/202109/t20210916_704367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