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期:3天(2021年9月27日至9月29日)。
二、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虑,要求复查成绩的,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复查成绩申请,交黎平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期满后,由县纪检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统一核查。公示期满后提出复查成绩申请的不予受理。
三、举报电话:0855-6221835(县纪委监委)
0855-6223326(县招考办)
附件:黎平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示表.xlsx(点击下载)
黎平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
来源:http://lp.gov.cn/newsite/xwdt/gsgg_5768869/202109/t20210927_705889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