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招聘办反映。
监督电话:0851-87981531(招聘办)
附表:2021年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公开招聘区聘派遣人员拟聘人员名单.xlsx(点击下载)
2021年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公开招聘区聘派遣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yrc.cn/information/policyDetailed.html?dlid=10000000&zxid=fb5acb08637a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