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请示县委、政府同意,决定启动黄平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11月23日至24日,共2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现场资格复审递补时间
2021年11月25日至26日,共2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黄平县行政中心办公大楼二楼A208会议室
四、递补考生资格复审地点
黄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113办公室
五、资格复审对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进入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2.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3.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六、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考生按《黄平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及附件中的要求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黄平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报考职位代码及姓名);
4.毕业证(需学位的还需提供同等学位证书)原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国外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上载明的所学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5.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需提供为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
6.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无二维验证码无效,获取方法详情见附件2);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的学位证书查询系统中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无二维验证码无效)。
7.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的职位考生须持所在服务地县级主管部门(如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应当注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服务项目名称、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及是否同意服务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服务期已满的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21年7月20日前服务期满一届(3年)且未转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及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8.定向招聘在指定乡镇服务人员岗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与指定服务地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均需满12个月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由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开展且现仍在岗的“四项目人员”,“就业见习生”等可按管理权限提供服务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派遣文件及仍在岗证明;
9.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0.定向招聘黄平县担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的考生,还需提供:(1)截止2021年7月20日及以前必须任职满一届(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任职未满一届的,需连续任职满3年)及仍在职证明;(2)担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考生需提供由乡(镇)党委下达的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担任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的考生还需提供由县民政局下发的当选证原件及复印件。
11.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岗位还需提供退伍证(或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定向黔东南州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含2021年黔东南州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招聘的岗位:(1)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须提供政府安排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2)2021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须提供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2.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需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持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原件1份;
13.限定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原易地扶贫搬迁户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由原户籍所在地县乡村振兴局或县移民局出具的贫困人口证明或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证明原件1份;
14.限定要求具备资格证书(如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测评),仅等待证书发放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
七、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1.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2.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通告,如因考生未阅通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将在黄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hp.gov.cn/)“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因考生未及时查询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因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复审,但被委托人必须按照《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的相关规定做好个人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前来复审。书面委托书要委托人签名及捺手印,载明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包含有“被委托人现场资格复审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均视为委托人所填写和提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承担”等字样的内容。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八、疫情防控要求
现场资格复审期间,严格按照《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详见附件3)的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请各位考生自觉佩戴口罩、携带一次或两次核酸检测证明、智能手机等在前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在现场资格复审前请您务必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现场资格复审。凡违反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本公告内容未尽事宜由黄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55-2469586(黄平县纪委县监委)
咨询电话:0855-3931324(黄平县人社局)
附件:
附件1:黄平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最终排名及入闱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1.xls(点击下载)
附件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方法.doc(点击下载)
附件3: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doc(点击下载)
附件4:考生入场疫情防控检测流程图.pdf(点击查看)
黄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www.qdnhp.gov.cn/xwzx/tzgg/202111/t20211119_717391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