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招聘机构
由紫云自治县林业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林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工作。
二、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林业工作,会电脑操作,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能胜任野外森林资源调查、森林管护巡护工作;
(二)年龄22周岁至28周岁,有林业相关专业特长的可放宽到30周岁;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林业相关专业毕业和熟悉地理信息系统的优先聘用;
(四)在同等条件下,紫云自治县户籍优先录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有违反党纪、政纪被处分的人员;
(三)有吸毒史的人员;
(四)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
(五)服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面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公开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含特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3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18:00)
报名地点:紫云自治县林业局三楼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1-35233160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填写《公开招聘林管员报名表》(考生可自行下载填写,一式二份);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4张,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才能报名。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上午10点;
面试地点:紫云自治县林业局一楼会议室;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内容:计算机操作技术、相关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
(四)面试成绩公示: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公示期7日。
(五)体检:根据公示结果,从高到低前5名进入体检,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后人数不足5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从第6名起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条件符合人数不足5人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应通过体检合格。
(七)聘用公示:公示期7日,公示期内无问题的由县林业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指定期限内未签订劳动合同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八)试用期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六、待遇
(一)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报酬:月工资2000元+绩效。
附件:
附件1:林管员招聘报名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doc(点击下载)
附件3:疫情防控要求.doc
凡报名参加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一版)》。考生报名考试时应仔细阅读招录简章、报考指南、防控要求、报考须知、考生须知、温馨提示等内容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相应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健康码、行程卡绿码、新冠肺炎病毒疫苗(以下简称疫苗)接种记录及其它相应材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考试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三)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四)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五)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不含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七)考生原则上须完成疫苗接种,未全程接种者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有疫苗接种禁忌的须提供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
(八)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且未接种疫苗者原则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九)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十)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十一)各科目开考前9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和疫苗接种记录等相关材料,到相应检测通道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十二)多科目考试的,上一科目考试结束后,外出重新进入考点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再次接受入场检测。请考生及时用餐(建议自带餐食),按时返回考点接受检测入场,避免耽误时间影响考试。每科目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三)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提醒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十四)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12345政府服务热线。
二、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符合以上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须经入场检测合格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规定如下:
(一)考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旅居史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检测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1.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
2.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3.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4.已全程接种疫苗的,须提供全程接种疫苗记录;未全程接种疫苗的,须提供接种疫苗记录和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接种疫苗的,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不含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检测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1.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
2.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3.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4.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已全程接种疫苗的,须提供全程接种疫苗记录;未全程接种疫苗的,须提供接种疫苗记录;未接种疫苗的,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疫苗接种禁忌证明。
三、考生入场检测步骤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前到达检测点排队,入场检测通道分别设置常规检测通道和特殊检测通道两类。
(一)常规检测通道
在省内完成全程接种疫苗(即贵州健康码绿码显示金色标识)且考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旅居史的人员,进入常规检测通道,常规检测通道分两步进行。具体检测步骤如下:
1.第一步检测
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和《准考证》报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
经第一步检测合格的,迅速前往第二步检测点。
2.第二步检测
考生前往第二步检测点过程中须提前准备好《准考证》和考试当天本人“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报检测人员核验。“国家通信行程卡”可通过在“贵州健康码”绿码下方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直接转入,或通过扫码打开。
经第二步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考生《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二)特殊检测通道
在省外完成全程接种疫苗(即已全程接种疫苗但贵州健康码绿码未显示金色标识)的人员、未全程接种疫苗的人员、未接种疫苗的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旅居史(不含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等进入特殊检测通道,特殊检测通道不再分步进行。具体检测步骤如下:
考生到特殊检测通道提交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准考证》报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同时按以上入场检测规定分别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证明、疫苗接种禁忌证明、省外疫苗接种记录等证明材料报检测人员核验。
经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考生《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三)临时隔离检查点
符合其余疫情防控要求,但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四、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考试。
紫云自治县林业局
2021年11月23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zy.gov.cn/zyx2020gb/zwdt/gsgg/202111/t20211123_717648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