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6名。
2.工作地点: 湄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谦虚诚信,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服从管理;
2.必须符合《遵义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除因考取工作外(含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等),没有特殊原因,至少服务年限在一年以上;
4.学历: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18—35周岁(含35周岁);
6.熟悉电脑操作及应用;
7.身体健康;
8.系就业困难人员(具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毕业半年以上未就业的学生>”三种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9.不得报考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资不低于湄潭县最低工资标准1670元/月(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30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地点:县住建局二楼财务室(湄江北路158号)
3.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卡片照2张;
4.考试:报名人数超过18人,采取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前18名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占50%;报名人数不足18人,直接进行面试。(考试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联系人:晁瑞妮,联系电话:24221151;13595258909
(二)录用
按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录用笔试成绩高者。所有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拟聘人员上岗前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程序正式办理聘用。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聘用管理
所聘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为三年,最短为一年(在岗期间若因考取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除外),协议一年一签。工作期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连续请病假或事假超过30天的;
3.连续旷工超过10日(含10日)或累计超过15天(含15天)的;
4.无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0次(含30次)的;
5.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湄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报名咨询:湄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24221151、13595258909。
湄潭县住建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www.meitan.gov.cn/mtzx/gsgg/202111/t20211122_717599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