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作日内以来电、信函、来访等方式向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人事科或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纪检监察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
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退役军人局纪检监察员 0859-3223270
州退役军人局人事科 0859-3198800
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1月30日
(信息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tzgg/bmgg/202112/t20211201_718522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