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条件和薪酬
1.招聘岗位及人数: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2.录用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所学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法学类;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的操作运用、有一定文字功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该条件。
3.薪酬:按规定试用期满与派遣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基本工资、岗位级别工资、绩效工资与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发放工资,每月3810元(包含应由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
4.试用期结束后,根据个人特长和工作能力指定具体岗位:1人协助开展教务教学方面的工作,1人协助开展党务、内勤等工作。
三、其他福利待遇
根据劳动法等规定享有带薪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等福利。加班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发加班费或安排补休。工作满一年经年终考核合格,发放不低于基本工资的一次性奖励。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聘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7日——12月31日
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贵阳人才网(www.gyrc.cn),下载并填写《国家法官学院贵州分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把报名表(电子版)及个人简历发往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电子邮箱26207300@qq.com。
报名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99号国家法官学院贵州分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东侧,联系人陈因邻18008516309)。
待报名结束后,将由国家法官学院贵州分院统一组织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不接受下列人员报名
1. 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原任职单位辞退的。
5. 其他不宜担任拟聘岗位情形的。
(二)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乘以40%计入考生总成绩。
1.笔试时间:根据简历投递情况,组织报考人员在面试当天参加现场笔试,具体时间待定。
2.笔试地点:暂定国家法官学院贵州分院二楼阶梯教室。
3.笔试科目:参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综合出题。
(三)初审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审查人数与招录计划数5:1比例以内(含5:1)的人员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由法官学院办公室通知符合资格审查人员将材料(与原件一致的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已婚者需提供区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材料)送法官学院审查。
(四)面试
由法官学院面试小组按结构化面试流程对派遣制公开招聘人员进行面试并做好面试记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乘以60%计入考生总成绩。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待定。
2.面试地点:国家法官学院贵州分院三楼会议室。
3.面试科目: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五)体检
面试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2名体检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层报学院领导同意,可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依次递补安排体检。
(六)政审
对应聘人员进行政治方面审核,并请其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七)试用和聘用
国家法官学院贵州分院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工作人员。拟聘用工作人员与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聘用合同期限为二年,聘用合同期满后,国家法官学院贵州分院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五、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工作人员和应聘者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由应聘者自已承担,应聘者须保持通讯畅通。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国家法官学院贵州分院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法官学院贵州分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s://www.gyrc.cn/information/policyDetailed.html?dlid=10000000&zxid=fb5c94a14acc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