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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公示和查分工作已结束。根据《兴仁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为做好兴仁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加分确认和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加分确认和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兴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加分确认和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址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12月29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递补人员复审时间:
2021年12月30日至12月31日
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
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取消考生招聘考试资格
经审查领导小组核实,报考潘家庄镇人民政府退役军人服务站(职位代码083)职位考生(准考证号202100100415)不符合该职位报考条件。同时与该考生联系,考生自愿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四、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对象
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对象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考试人员数1:1的比例依照考生成绩(考生成绩=笔试成绩÷1.5+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其中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兴仁市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期满人员笔试成绩未折算前分数(不含加分)必须达到80分及以上),有预加分的考生需先进行加分确认,根据加分确认后成绩排序情况决定是否作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若考生成绩(含加分)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具体名册详见附件1)。
五、所需材料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一式两份)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和资格复审。
(一)加分确认所需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或受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者,须提供符合加分原因的相关材料、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属于黔西南州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农村二女绝育证和市卫健局出具的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兴仁市户籍的退役士兵须持退伍证、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相关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附件2)一式2份;
4.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1份;
5.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截止2021年10月31日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市,且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提供市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兴仁市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居、社区)任职计划”、“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期满人员”须提供市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所在县(市)级及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2)报考职位限制兴仁市户籍或兴仁生源的,须持近期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截止2021年10月31日在兴仁市任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职在岗工作的,须持乡镇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明须注明任职起始时间)。
(4)兴仁市户籍(兴仁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报考兴仁市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须持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报考现驻兴仁部队服役军人随军家属职位的考生,须持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驻兴仁部队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兴仁市户籍的扶贫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毕业生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须持兴仁市乡村振兴局出具其属于兴仁市扶贫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家庭的身份证明。
六、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有预加分的考生先进行加分确认,根据加分确认后成绩排序情况决定是否作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后才对考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
(二)经现场加分确认不能作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的,根据该职位成绩排序情况依次确定复审对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三)考生须密切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相关材料,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要主动与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含递补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的记录备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应主动与所报考单位联系,保持通讯畅通,且须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自愿放弃的,应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聘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做好记录备查。如因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复审有关人员责任。
七、其他事宜
(一)兴仁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拟定于2022年1月中下旬进行,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作好准备。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都将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gzxr.gov.cn)”上进行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招考单位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资格复审当天工作人员和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1.佩带医用口罩;
2.本人“贵州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
3.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市纪委市监委)
咨询电话:0859—6210336(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附件:
附件1:兴仁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1)(1).xls(点击下载)
附件2:兴仁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1)(1).doc(点击下载)
兴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xr.gov.cn/xwzx/tzgg/202112/t20211222_720945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