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遴选数量和职位
公开遴选6名公务员、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遴选职位、遴选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公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范围
面向惠水县直单位(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镇(街道)在编在岗公务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和事业单位人员(不含自收自支人员)遴选。
(二)公开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通过试用期考核转为正式工作人员。公务员报考须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在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3.近两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新参加工作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人员);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6.报考公务员职位的须是公务员,报考参公职位的须是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岗位的须是公务员、参公人员或者事业人员。其中,公务员报考参公职位或者事业岗位的,须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岗位的,须书面承诺放弃参公身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现任乡镇(街道)科级领导干部;
6.不符合公开遴选对象、公开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以上遴选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1月1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9∶00至2022年1月12日18∶00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页(有二维码可核验);
(3)《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签署同意意见并盖章)(附件2)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
(4)《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5)证件照电子档;
(6)其他报考资格条件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
每人限报1个职位。提交报名申请后在资格初审期间,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资格初审
遴选单位收到报考申请后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并向报考人员反馈审查结果。
资格初审结束时间:2022年1月13日18∶00。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参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经遴选单位商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以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数,并进行公告。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于2022年1月14日9:00至18:00工作期间,到遴选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
主要测评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遴选单位联合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22年1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如遇重大活动时间有变将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惠水县第一小学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有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为2:1(经遴选单位商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开考的),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职位考生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公告发布后,遴选单位对确定为面试人选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确定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达到2:1及以上方可开展面试,达不到比例的由遴选单位商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开展面试及关联事宜。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各遴选单位自行组织开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7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以上各环节成绩适时在惠水县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分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环节,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研究决定。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自行负责实施,经考察无合适人选的,可取消或减少公开遴选人数。考察不合格或入选人选放弃公开遴选资格的,由各遴选单位研究是否递补和递补名额。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六、调动
考察合格的,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2.经公开遴选调入的人员,除因工作需要由组织进行调整的,两年内个人不得申请调动。
3.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监督。
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遴选单位商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附件:1.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点击下载)
2.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3.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点击下载)
中共惠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惠水县委政法委员会
惠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1月8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hs.gov.cn/xwdt/tzgg/202201/t20220109_722722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