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在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考察对象
根据《方案》的规定,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放弃考察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对因无正当理由提出放弃考察的考生,将视其情况报省级事业单位人员主管部门对其建立不诚信档案。考察对象详见《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对象名单》(附件)。
三、有关事宜
(一)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方案》,并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考察组搞好考察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本次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851-85559169、85559257。
附件: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对象名单.xls(点击下载)
贵州省司法厅
2022年1月21日
(信息来源:http://sft.guizhou.gov.cn/xwzx_97/gggs/202201/t20220121_723814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