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和“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采取“公开测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实行公开报名条件、公开考录程序、公开招考结果“三公开”制度。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录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4人,草海环境保护法庭、龙场人民法庭、观风海人民法庭、盐仓人民法庭各1人。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4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为高中或中专以上;
5.退伍军人;
6.裸高不低于1.68米,裸眼视力不低于1.0;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
8. 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截止2022年3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5.截止2022年3月服现役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8.不符合招录对象、报名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 其他不适宜担任辅警情形的。
11.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8:30至17:30。
现场报名,地点:威宁县人民法院一楼信访接待室(102),考生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及相关材料:
1.《威宁县人民法院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退伍军人相关印证资料;
5.近期同底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即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录工作全过程。
考生从报名到招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号码以报名登记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能测评
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才能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精神,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即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临场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当场打分,当场公布的方式。面试成绩在威宁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面试时间及地点:体能测试成绩公布时一并通知。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才能参加面试。
七、成绩公布
以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成绩及排名情况在威宁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八、体检
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制辅警,由我院在威宁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聘用及签订劳动合同
被确定聘用制辅警人员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两年,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后,表现优秀者可续签。
十、待遇
辅警工资为27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保险等费用),单位按规定配缴“五险一金”。
十一、本《工作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威宁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威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857-6336027。
附件:威宁县人民法院辅警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威宁县人民法院
2022年2月18日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0pHH6tUlRxSvF-Zal1BV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