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公示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惠水县“涟江人才返惠”引进教育类岗位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为期3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教育局、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二、教育类岗位测评工作安排
(一)测评方式
1.测评采取20分钟微型课试教方式,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2.测评不设开考比例,由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携本人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到测评点参加测评,考生须于测评日上午8:00前到达测评点候考室抽签确定测评顺序。
3.试教及试题。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考生抽签确认测评顺序后,根据测评试题的教学内容,先设计教学方案(时间30分钟)(此环节不评分),后进行试教(20分钟),评委予以评分。测评总分为100分。测评(试教)试题由考官现场指定,出题范围为所报学段学科对应的贵州省现行统编教材。
4.成绩公布。测评成绩经审核无误后由考生本人测评结束后当场签字领取,测评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60分以上(含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按引进职位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因自身原因放弃进入下一环节的按照测评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6.测评成绩排名和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二)测评时间及地点
测评时间:2022年2月25日上午9:00—结束。
测评地点:惠水县濛江实验小学尚美楼(东大门进门左侧,所有考生一律从东大门进入)。
三、注意事项
1.参加测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考前24小时贵州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打印件进入测评地点。
2.考生须于测评日早上8点前到达测评地点,进入相应候测室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收缴通讯工具,并现场抽签确定测评顺序。
四、疫情防控
测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我县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测评当天相关要求如下:
(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和测评时可摘掉口罩外,其余时间必须佩戴口罩;
(二)主动出示考前24小时贵州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打印件;
(三)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再次检测,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
(四)测评当天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医院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
(五)考生考前须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和参加聚集性活动,往返考场途中,佩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六)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惠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疫情防控措施;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地所在地(市、州)来(返)惠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抵惠,并在抵惠后48小时内再检测1次核酸,结果未出之前,避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如测评当天有上述考生,不得参加测评。
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规定,对以上要求必要时再做调整。请各位考生考前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测评。凡违反我省、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 0854—6230332、6280232
县人社局人事科 0854—6221862
附件:
惠水县“涟江人才返惠”引进教育类岗位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xlsx(点击下载)
惠水县教育局
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2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hs.gov.cn/xwdt/tzgg/202202/t20220222_726463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