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择优录用。
二、岗位工作主要职责
聘用人员在十字乡党委、乡人民政府的管理下,从事贯彻执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十字乡辖区范围内开展综合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十字乡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十字乡辖区内重大活动、重要工作执法保障,做好相关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参与十字乡辖区内部门联动,配合乡其他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专项整治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在一定的年龄范围内具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1、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2、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供的无犯罪证明);3、文化程度:要求高中(含高中及中专)以上文化程度;4、退伍军人、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5、能适应周末加班以及临时处置应急加班。
四、招聘岗位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队员2名。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5日;
报名地点:十字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供的无犯罪证明。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
联 系 人:魏爽
联系电话:18722747949
(二)资格审查
由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由十字乡党委、乡人民政府面试小组统一面试。面试时间:2022年3月6日
(四)考核
乡面试小组将面试合格人员名单报乡党委政府,经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五)公示
对经过考察合格、会议研究确定的人员由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安排就职。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来源
(一)聘用人员与十字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签订聘用协议,并服从乡人民政府、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管理,对不服从管理、履职不力的、不能胜任工作的,可对其解聘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原则上合同期限一年,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签订聘用,聘用人员如有违纪行为或不胜任本职工作的,乡人民政府、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权解除聘用协议或不予以续签聘用协议。聘用期间考勤按照乡人民政府和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考勤制度执行。
(二)工资每人每月3051.33元(含五险),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有值班补助,年终奖金不低于6000元。
七、本招聘办法解最终解释权归十字乡人民政府
十字回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
(信息来源:http://www.pingba.gov.cn/xwdt/xzjd/202203/t20220301_72801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