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平等竞争,择优招聘的原则,采取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协勤人员2名。岗位主要职责: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信息收集、协助开展应急值班值守、协助开展应急处置救援等辅助性事务。
三、应聘资格条件
1.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2.具有C1驾驶证,能够熟练驾驶手动挡汽车。热爱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管理事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感,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3.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言语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基础,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原则上新聘用协勤人员须在我局工作服务期满3年。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无残疾;能吃苦耐劳,能协助承担夜间、节假日应急处置和夜间应急值班值守。
6.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8.户籍要求:花溪区。
9.退伍军人优先。
10.熟悉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相关应急处置业务者优先。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截止到报名开始当日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4)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6)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基本流程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09:00时至3月10日17:00时截止;现场报名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当场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现场签定《疫情防控承诺书》,从省外低风险返回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凡报名前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和港台地区、国外,以及被判定为新冠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此次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驾驶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花溪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贵阳市花溪区麒鑫商业广场A1栋605办公室)递交简历进行报名。
(二)笔试和面试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1及以上的,方可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内容为写作能力、协调能力、综合素质及相关业务知识等相关内容。测试题目由花溪区应急局党委指定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密封后妥善保存,在笔试现场当众拆封。笔试成绩按100分制计分,笔试座位号由现场抽签决定。
笔试结束后,由花溪区应急局党委组织专人进行阅卷,笔试成绩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照每个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取前六名确定为面试人员,若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考生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相关形式及时通知考生。如前六名中有自动放弃,则根据实际人数进入下一环节(不予递补)。
2.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分。面试考察对象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举止、表达、礼仪等综合素质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处置等,面试结果当场宣布。
面试评分规则:由花溪区应急局党委组织5位同志组成考官团,5位考官进行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余3位考官分数的平均分取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为最终得分,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取前二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按面试结果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政审
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内容主要包括报名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内容。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招聘人员提交的全部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立即予以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五)公示和试用
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局党委对合格的拟聘用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入职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办理入职手续
试用期满由我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由我局研究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工资、社保等入职手续。
五、日常管理
1.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协勤人员由各用人科室负责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
2.工资和待遇:按照花溪区确定的统一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根据工作要求按底薪+绩效发放。
3.借调(抽调)到他单位工作的,须提前报请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意。
4.劳动合同到期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协勤人员的一贯表现提前30个工作日提出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建议,报局党委研究同意后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
5.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本人须提前30个工作日提出辞职申请,经局党委会议审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随即办理停保等离职手续。
6.离职人员由各用人单位负责收回配备的全部执勤装备,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正式离职。
报名咨询电话:83622596
本制度由花溪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贵阳市花溪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28日
(信息来源:https://www.huaxi.gov.cn/zfbm/qyjglj/gzdt_5652402/202203/t20220302_728108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