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严格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严格程序、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发布公告、统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公示、试用、正式聘用的程序开展工作。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
(一)学历要求:重点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大方户籍以外的人员需本科以上学历。
(二)专业要求:根据大方县供销社系统目前工作实际,主要招聘以下类专业人员:
1、财会金融类;
2、行政文秘类;
3、新闻(含广播电视)类;
4、广告设计类。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三)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敬业奉献精神,热爱供销合作事业,能认真履职尽责。
(四)年龄在20周岁以上(2002年3月30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2、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关系的;
3、有犯罪记录或违法行为的;
4、有其他法律法规及规章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时间从2022年4月1日起至4月8日止;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时持身份证、毕业证、公安部门无违法犯罪证明等材料,交4张近期白底免冠小二寸照片,填写报名信息表,并将报名信息表及岗位需要的各类证书复印件一并提交。同时附个人简历2份,个人简历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自我评价、个人技能特长等内容。报名时交报名费100元!
联系人:李腾炟,联系电话:0857-5221525,13595725877。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人员对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本次招聘工作不设面试比例,资格审核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应聘的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应聘人员所有成绩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到县供销社人事教育股领取面试证(工作日8︰30-17︰30)。
五、面试和笔试
(一)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由县供销社按需要临时抽人组成。面试后,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二)笔试。进入笔试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不及格的,不予聘用。若需复习资料的,县供销社将提供复习资料,收取资料费100元。
六、公示和聘用
对笔试合格的人选,初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政审合格后进入聘用试用期,县供销社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到各直属公司、基层供销社试用,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按单位实际需求安排到直属公司、基层供销社工作,并由相应的直属公司、基层供销社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解释权属大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特此公告
大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