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聘用人员20名(非编制),工作岗位由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二、招聘对象
具有高中、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社会青年,退役士兵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综合执法、城市管理工作,服从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4年5月1日以前出生,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因违纪被辞退的;(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地点、时间及要求
1.报名地点: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人事股(兴仁市陆关街道园区大道新车站斜对面)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至4月18日(仅限工作日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原件及身份证、毕业证(复退军人须提供退伍证)、相关技术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4.报名咨询电话:0859-6214079(办公室);结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报名人员自觉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我单位入口“疫情防控服务点”的检测工作。
五、资格初审及面试
(一)资格初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时间:2022年4月20日下午14:30。
2.地点: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小会议室。
3.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4.标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告知。成绩排在参加面试人员前20名,且面试得分不低于80分者视为面试合格人员。
六、聘用
(一)体检及资格复查。面试合格人员需自行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入职常规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同时面试合格人员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以上结论及证明需在2022年4月21日—22日提供到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查,不提供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公示。资格复查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聘用。公示合格人员录用为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三年一签。
七、待遇
(一)试用期月工资为1600元/月;
(二)试用合格者聘用工资为2000元/月,并办理社会保险(五险)。
附件1: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3月28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xr.gov.cn/xwzx/tzgg/202203/t20220328_731557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