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4月11日-4月12日9∶00—17∶00 报名地点:金沙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金沙县鼓场街道翠屏路二号桥旁) 笔试:内容为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知识 |
为加快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强化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1名编外幼儿教师。
招聘条件、办法、单位及职位详见《金沙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简章》、《金沙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职位表》。
咨询电话:0857-7221239 金沙县教育科技局
监督电话:0857-7229441 金沙县纪委监委
附件:1.金沙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简章.doc
为加快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强化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1名编外幼儿教师。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制定《金沙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金沙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职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中专(含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毕业学历,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含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幼儿师范、现代幼儿教育与管理、早期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其它明确学前教育方向的专业),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4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应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截至2022年3月29日,2021年已经签订金沙县编外幼儿教师合同的在岗人员。
(三)截至2022年7月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五)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六)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八)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的人员。
(九)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人员以及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
招聘信息于2022年3月29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2日9∶00—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金沙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金沙县鼓场街道翠屏路二号桥旁)。
3.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4.报名所需资料
(1)《金沙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考生自行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打印(《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并在“考生签名”处亲笔签名,贴上考生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2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前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和《新冠肺炎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
(4)应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与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出示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资格审查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应聘资格。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笔试内容为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知识,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无效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通过复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公告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截至2022年7月31日未能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的。
八、公示及劳动合同签订
(一)公示
经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劳动合同签订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金沙县编外聘用幼儿教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中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而空缺的职位,依次递补。
(三)在招聘过程中,金沙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招聘相关公告,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招聘单位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含报名、体检等)。
(五)本次招聘成立金沙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金沙县教育科技局,抽调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招聘简章》由金沙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7-7221239 金沙县教育科技局
监督电话:0857-7229441 金沙县纪委监委
2.金沙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职位表.xlsx
金沙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职位表 | |||||
序号 | 招聘单位 | 职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备注 |
1 | 金沙县第二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1001 | 2 | |
2 | 金沙县第五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1002 | 1 | |
3 | 金沙县第八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1003 | 12 | |
4 | 金沙县第九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1004 | 2 | |
5 | 金沙县第十一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1005 | 12 | |
6 | 金沙县第十二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1006 | 12 | |
7 | 金沙县西洛街道乡村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1007 | 1 | |
8 | 金沙县岩孔街道乡村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1008 | 3 | |
9 | 金沙县沙土镇乡村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1009 | 6 | |
10 | 金沙县安底镇乡村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1010 | 1 | |
11 | 金沙县木孔镇乡村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1011 | 2 | |
12 | 金沙县岚头镇乡村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1012 | 1 | |
13 | 金沙县化觉镇乡村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1013 | 2 | |
14 | 金沙县石场乡乡村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1014 | 1 | |
15 | 金沙县清池镇乡村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1015 | 2 | |
16 | 金沙县长坝镇乡村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1016 | 3 | |
17 | 金沙县柳塘镇乡村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1017 | 1 | |
18 | 金沙县禹谟镇乡村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1018 | 1 | |
19 | 金沙县大田乡乡村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1019 | 1 | |
20 | 金沙县新化乡乡村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1020 | 1 | |
21 | 金沙县桂花乡乡村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1021 | 1 | |
22 | 金沙县安洛乡乡村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1022 | 3 |
3..金沙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报名表.xls(点击下载)
4..金沙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docx
凡参加金沙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的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参加笔试(含报名、体检等环节,下同)前要仔细阅读防控要求、温馨提示等内容,笔试全过程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填报《新冠肺炎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主动出示报到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码。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同时取消其笔试资格,并按相关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参加本次笔试的应聘人员的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笔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笔试。
(三)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笔试。
(四)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笔试。
(五)笔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应聘人员,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笔试。
(六)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笔试。
(七)考前14天内与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定风险等级)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笔试。
(八)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须提供考前5日内间隔24小时的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笔试。
其余所有应聘人员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笔试。
(九)原则上所有应聘人员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十)应聘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笔试期间,应聘人员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笔试。
(十一)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应尽早到达笔试地点,在入场检测处,要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国家通信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相应检测通道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笔试。
(十二)笔试结束后,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扔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三)为确保顺利参加笔试,建议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核验。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12345政府服务热线。
(十四)除参加笔试人员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二、入场检测规定
符合以上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须经入场检测合格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笔试。应聘人员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检测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笔试:
(一)笔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且不带*号”;
(二)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三)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四)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医院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
1.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须提供考前5日内间隔24小时的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第3次核酸检测须在考前48小时内在考点所在地级市进行。
2.其余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入场检测步骤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前到达检测点排队,入场检测通道分别设置特殊检测通道和常规检测通道两类。
(一)特殊检测通道
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进入特殊检测通道。具体检测步骤如下:
应聘人员到特殊检测通道提交测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且不带*号”、“考前5日内间隔24小时的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笔试准考证》等相应证明材料报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经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出具检测合格单。
(二)常规检测通道
考前14天内无“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进入常规检测通道,常规检测通道分两步进行检测,具体检测步骤如下:
1.第一步检测
应聘人员须提前准备好测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报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
经第一步检测合格的,迅速前往第二步检测点。
2.第二步检测
应聘人员前往第二步检测点过程中须提前准备好测试当天本人“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且不带*号”、“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笔试准考证》报检测人员核验。国家通信行程卡”可通过在“贵州健康码”下方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直接转入,或通过扫码打开。
经第二步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三)临时隔离检查点
符合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但体温≥37.3℃的应聘人员,须立即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本次笔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笔试。
三、凡贵州健康码为黄码(限行)、红码(隔离)情形的应聘人员,须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按照当地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四、参加笔试的人员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本次笔试的情形,并在笔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若考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因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5..新冠肺炎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doc(点击下载)
金沙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jinsha.gov.cn/zfbm/rlzyhshbzj_5686710/zfxxgk_5686717/fdzdgknr_5686720/jgjj_5686721/202203/t20220329_73180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