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招聘留置看护勤务辅警13名。
三、招聘范围、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贵州省户籍,高中及以上学历,五官端正、无纹身、无疾病、无明显伤疤、身高165CM以上,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25周岁及以下的男性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热爱并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留置看护人员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无违法犯罪经历,无因违反纪律规定被就业单位解聘过的情况。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及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优先招聘,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
(三)不得应聘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其他不适合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人员。
(三)待遇
1.工资待遇:4300元/月(含单位缴纳五险约1100元及个人缴纳五险约400元),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2.勤务津贴:派遣外出执行留置看护任务的,每日发放勤务津贴100元。
3.年终奖金:工作满一年的,享受同级年终奖金。
4.转编待遇:工作满一年的,可以参加内部考试,择优转编为参照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待遇人员。
四、招聘工作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10日
2、报名方式:电话详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到时间:2022年4月11日上午9:00时,(报到需持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报名信息表》。同时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体能测试。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体能测试,测试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进行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测试,10米×4往返跑成绩11秒6、1000米跑成绩3分55秒、引体向上成绩13个以上为合格。放弃体能测试或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5、体检。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自理。
6、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合格后,政审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审查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应聘人员得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对《招聘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或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的,政审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聘用
(1)经面试、体能考核、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能深入工作岗位的,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聘用期内工作表现不佳,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无条件解除聘用关系。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金教官:18334141253
张教官:18984549474
(信息来源:http://www.guanling.gov.cn/xwzx/tzgg/202204/t20220401_732126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