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央在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0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上半年全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免试条件、报名要求
(一)一级翻译报名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已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已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二、三级翻译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三级翻译考试。
202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原则上不设置语种、级别等限制条件。
(三)免试一科条件
已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人员,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
译)》科目考试。
在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316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培养单位名单(截至2021年11月)见附件。
(四)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就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翻译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韩国语、葡萄牙语等9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一、二、三级,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应试人员须在当次考试中通过所报考语种、级别的口译或笔译全部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详见下表:
日期 |
类别 |
时间 |
科目 |
语种 |
6月 18日 |
口译 |
9:00-10:00 |
三级《口译综合能力》 |
英、法、日、阿、葡 |
10:30-11:00 |
三级《口译实务》 |
英、法、日、阿、葡 |
||
10:30-11:30 |
一级《口译实务》 |
英、法、日、阿、葡 |
||
13:30-14:30 |
二级《口译综合能力》 |
英、法、日、阿、葡 |
||
15:00-16:00 |
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
英、法、日、阿、葡 |
||
6月 19日 |
笔译 |
9:00-11:00 |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
英、法、日、阿、葡 |
13:30-16:30 |
一、二、三级《笔译实务》 |
英、法、日、阿、葡 |
(一)口译考试
一级口译考试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其中,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2个专业类别,目前仅英语同时开考“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语种只开考“交替传译”。通过同声传译考试并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一级、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和各级别《口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均为1小时,三级《口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0分钟。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间隔期间应试人员不得离场。
《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应试人员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应试人员听、口译并现场录音的作答方式。
英语一级口译考试只在上半年举行,英语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只在下半年举行,英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英语三级口译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考试;法语、日语、阿语、葡语的一、二、三级口译考试均在上半年举行;俄语、德语、西语、朝/韩语的一、二、三级口译考试均在下半年举行。
(二)笔译考试
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笔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笔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小时。应试人员使用鼠标、键盘进行输入作答。
英语一级笔译考试只在上半年举行,英语二、三级笔译考试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法语、日语、阿语、葡语的一、二、三级笔译考试均在上半年举行;俄语、德语、西语、朝/韩语的一、二、三级笔译考试均在下半年举行。
三、报名办法
(一)2022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和缴费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6日9:00至13日17:00。
(二)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照片要求:新注册的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注: 原已注册考生非白底照片可继续使用)。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后,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特别提醒:(1)由于提交在线核验,需经24小时后才能再登陆报名系统报名,提醒报考人员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2)未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点击“修改报考信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缴费成功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4)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核查。
(5)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和《2022年贵州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6)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和报考须知。
(7)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选错报考信息、未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试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文件要求、《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报考时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接受相关违纪违规处理。本着优化工作流程、畅通办事渠道的原则,国家鼓励和便利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网上在线核查
1.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2.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相关信息数据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材料;报考级别为一级的报考人员请上传相关材料。
3.以下报考人员须上传达到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会在2至3个工作日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线上核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状态,完成后续报名流程,联系电话:0851-86830878。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四)2022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4月6日9:00至15日17:0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考试统一实行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五)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务咨询电话0851-86830878,网上技术咨询电话0851-12333(转0<省本级>-转0<人工服务>)。
(六)考生缴费报名成功后请于2022年6月10日至17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要求
(一)应试人员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
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参加考试,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用具及规定以外的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
(二)考生考试时注意如下事项:
1.应试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口译考试开始后,迟到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提前离场。笔译考试开始后,迟到5分钟以上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2个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2.翻译机考支持的输入法有: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英语(美国)、日语(日本)-Microsoft IME、日语(日本)-百度输入法、法语(法国)、法语(加拿大)、阿拉伯语(埃及)、俄语(俄罗斯)、德语(德国)、西班牙语(西班牙,国际排序)、朝鲜语/韩国语(朝鲜语)-Microsoft IME &朝鲜语、葡萄牙语(葡萄牙)-葡萄牙语、葡萄牙语(巴西)-美国英语-国际。
3.参加口译考试的应试人员,须在开始作答前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录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
4.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
5.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难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应试人员可申请免费参加下一次同科目翻译考试。
五、收费标准
《笔译综合能力》科目每人61元,《笔译实务》科目每人65元,一级口译(1科)每人每科350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含2科)每人每科150元,同声传译(含2科)每人每科450元,三级口译(含2科)每人每科140元。
六、考场设置
2022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点设置在贵阳市,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七、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一)成绩公布:
各项资格考试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发布成绩,请考生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特别注意: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所有考生的答案及试卷代码等进行比对分析检测,无论抄袭、被抄袭、试卷代码异常或试卷答案雷同,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应试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以防被他人抄袭。
(二)证书发放: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持学历证书(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从事达到报名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到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地址:贵阳市云岩区毓秀路27号省人才市场10楼1003室,联系电话:0851-86830878。)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核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资格复核、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试大纲
翻译考试各语种、级别、科目的考试大纲已在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center.com)公布。
九、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全国316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培养单位名单
省市 |
院校名称 |
省市 |
院校名称 |
省市 |
院校名称 |
北京 |
北京大学 |
北京 |
华北电力大学 |
河北 |
河北传媒学院 |
中国人民大学 |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
山西 |
山西大学 |
||
北京交通大学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
太原理工大学 |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
山西师范大学 |
|||
北京理工大学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内蒙古 |
内蒙古大学 |
||
北京科技大学 |
天津 |
南开大学 |
内蒙古工业大学 |
||
北京工商大学 |
天津大学 |
内蒙古农业大学 |
|||
北京邮电大学 |
中国民航大学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
北京林业大学 |
天津理工大学 |
辽宁 |
辽宁大学 |
||
北京中医药大学 |
天津师范大学 |
大连理工大学 |
|||
北京师范大学 |
天津外国语大学 |
沈阳理工大学 |
|||
首都师范大学 |
天津商业大学 |
东北大学 |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天津财经大学 |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
河北 |
河北大学 |
大连海事大学 |
||
北京语言大学 |
河北工程大学 |
沈阳建筑大学 |
|||
中国传媒大学 |
河北工业大学 |
大连海洋大学 |
|||
中央财经大学 |
华北理工大学 |
辽宁师范大学 |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河北科技大学 |
沈阳师范大学 |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河北农业大学 |
大连外国语大学 |
|||
外交学院 |
河北师范大学 |
东北财经大学 |
|||
国际关系学院 |
石家庄铁道大学 |
吉林 |
吉林大学 |
||
中央民族大学 |
燕山大学 |
延边大学 |
|||
中国政法大学 |
河北经贸大学 |
东北电力大学 |
省市 |
院校名称 |
省市 |
院校名称 |
省市 |
院校名称 |
吉林 |
吉林化工学院 |
上海 |
华东政法大学 |
安徽 |
安徽大学 |
东北师范大学 |
上海大学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
吉林师范大学 |
上海政法学院 |
合肥工业大学 |
|||
长春师范大学 |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
安徽工业大学 |
|||
吉林外国语大学 |
江苏 |
南京大学 |
安徽理工大学 |
||
长春大学 |
苏州大学 |
安徽工程大学 |
|||
黑龙江 |
黑龙江大学 |
东南大学 |
安徽农业大学 |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安徽师范大学 |
|||
哈尔滨理工大学 |
南京理工大学 |
安庆师范大学 |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中国矿业大学 |
淮北师范大学 |
|||
东北林业大学 |
常州大学 |
福建 |
厦门大学 |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南京邮电大学 |
华侨大学 |
|||
牡丹江师范学院 |
河海大学 |
福州大学 |
|||
上海 |
复旦大学 |
南京林业大学 |
福建工程学院 |
||
同济大学 |
江苏大学 |
福建农林大学 |
|||
上海交通大学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集美大学 |
|||
华东理工大学 |
南通大学 |
福建师范大学 |
|||
上海理工大学 |
南京农业大学 |
闽南师范大学 |
|||
上海海事大学 |
南京师范大学 |
江西 |
南昌大学 |
||
东华大学 |
江苏师范大学 |
华东交通大学 |
|||
上海电力大学 |
苏州科技大学 |
东华理工大学 |
|||
上海海洋大学 |
扬州大学 |
南昌航空大学 |
|||
上海中医药大学 |
浙江 |
浙江理工大学 |
江西理工大学 |
||
华东师范大学 |
浙江师范大学 |
景德镇陶瓷大学 |
|||
上海师范大学 |
杭州师范大学 |
江西师范大学 |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温州大学 |
赣南师范大学 |
|||
上海财经大学 |
浙江工商大学 |
江西财经大学 |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浙江财经大学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
|||
上海海关学院 |
宁波大学 |
南昌工程学院 |
省市 |
院校名称 |
省市 |
院校名称 |
省市 |
院校名称 |
山东 |
山东大学 |
河南 |
河南大学 |
湖南 |
湖南科技大学 |
中国海洋大学 |
河南师范大学 |
长沙理工大学 |
|||
山东科技大学 |
信阳师范学院 |
湖南农业大学 |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
青岛科技大学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
湖南师范大学 |
|||
济南大学 |
信息工程大学 |
湖南理工学院 |
|||
青岛理工大学 |
湖北 |
武汉大学 |
衡阳师范学院 |
||
山东建筑大学 |
华中科技大学 |
湖南工商大学 |
|||
齐鲁工业大学 |
武汉科技大学 |
南华大学 |
|||
山东理工大学 |
长江大学 |
湖南工业大学 |
|||
山东农业大学 |
武汉工程大学 |
国防科技大学 |
|||
青岛农业大学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广东 |
中山大学 |
||
山东师范大学 |
武汉纺织大学 |
暨南大学 |
|||
曲阜师范大学 |
武汉轻工大学 |
汕头大学 |
|||
聊城大学 |
武汉理工大学 |
华南理工大学 |
|||
鲁东大学 |
湖北工业大学 |
华南农业大学 |
|||
山东财经大学 |
华中农业大学 |
华南师范大学 |
|||
青岛大学 |
湖北中医药大学 |
深圳大学 |
|||
烟台大学 |
华中师范大学 |
广东财经大学 |
|||
河南 |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
湖北大学 |
广州大学 |
||
郑州大学 |
湖北民族大学 |
广东工业大学 |
|||
河南理工大学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
郑州轻工业大学 |
中南民族大学 |
南方医科大学 |
|||
河南工业大学 |
江汉大学 |
广西 |
广西大学 |
||
河南科技大学 |
三峡大学 |
广西科技大学 |
|||
中原工学院 |
湖南 |
湘潭大学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
河南农业大学 |
吉首大学 |
桂林理工大学 |
|||
河南中医药大学 |
湖南大学 |
广西医科大学 |
|||
新乡医学院 |
中南大学 |
右江民族医学院 |
省市 |
院校名称 |
省市 |
院校名称 |
省市 |
院校名称 |
广西 |
广西中医药大学 |
四川 |
西华师范大学 |
陕西 |
西安石油大学 |
广西师范大学 |
西南财经大学 |
陕西科技大学 |
|||
南宁师范大学 |
成都体育学院 |
西安工程大学 |
|||
广西民族大学 |
西南民族大学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
海南 |
海南大学 |
贵州 |
贵州大学 |
陕西师范大学 |
|
海南师范大学 |
贵州师范大学 |
延安大学 |
|||
重庆 |
重庆大学 |
贵州财经大学 |
宝鸡文理学院 |
||
重庆邮电大学 |
贵州民族大学 |
西安外国语大学 |
|||
重庆交通大学 |
云南 |
云南大学 |
西北政法大学 |
||
重庆医科大学 |
昆明理工大学 |
西安邮电大学 |
|||
西南大学 |
云南农业大学 |
空军工程大学 |
|||
重庆师范大学 |
西南林业大学 |
甘肃 |
兰州大学 |
||
四川外国语大学 |
大理大学 |
兰州理工大学 |
|||
西南政法大学 |
云南师范大学 |
兰州交通大学 |
|||
重庆工商大学 |
云南财经大学 |
西北师范大学 |
|||
四川 |
四川大学 |
云南民族大学 |
西北民族大学 |
||
西南交通大学 |
西藏 |
西藏大学 |
青海 |
青海民族大学 |
|
电子科技大学 |
西藏民族大学 |
宁夏 |
宁夏大学 |
||
西南石油大学 |
陕西 |
西北大学 |
北方民族大学 |
||
成都理工大学 |
西安交通大学 |
新疆 |
新疆大学 |
||
西南科技大学 |
西北工业大学 |
石河子大学 |
|||
西华大学 |
西安理工大学 |
新疆师范大学 |
|||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喀什大学 |
|||
四川农业大学 |
西安工业大学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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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 |
西安科技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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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明:
1.中国矿业大学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均为“两所学校、独立办学、毕业证不同”,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为“一所学校、两地办学、毕业证相同”,本表中“地矿油”院校各按照两所来计算,华北电力大学按一所来计算。
2.解放军外国语学院(所在地为洛阳)已与原信息工程大学(所在地为郑州)合并,本表与研招网保持一致采用信息工程大学的名称。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所在地为南京)已与原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所在地为长沙)合并,本表与研招网保持一致采用国防科技大学的名称。
2022年3月29日
(信息来源:http://pta.guizhou.gov.cn/zgkstz/7912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