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贵州省教师条例》《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面向在职教师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教发〔2002〕29 号)。
二、对象、范围及权限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钟山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对象:(一)户籍在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持有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二)就读学校在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辖区的应届毕业生;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四)部队驻地在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原则上同一申请人不可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以上教师资格。
范围: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属地化原则。凡户籍或工作单位 (指具有人事审批权限的单位)在钟山区的,原则上可向钟山区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钟山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对于户籍不在本区,但在钟山区辖区派出所办理了居住证的社会人员,可向钟山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钟山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对于户籍不在钟山区、未在钟山区办理居住证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
权限:钟山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负责受理钟山区辖区内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事宜的现场确认,并报送六盘水市教育局认定审批。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 一)身份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 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二)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 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1.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 、 网络学校<函授> 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按原国家教委《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教成厅〔1995〕15号)第一条的规定,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7.按《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贵州省职业院校开办中等 职业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名单的通知》( 黔教职成发〔2015〕 175号)、《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职业院校开办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及医药卫生类专业名单的通知》(黔教职成发〔2018〕236 号)文件中评估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参加中小学教师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可按照认定程序开展认定工作。
(四)通过国家考试条件
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
申请人员入学时间为2014年1月1日以前(不含 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所毕业学历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时,无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合格证明》,但只能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纳入教育部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所在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无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
(一)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 。
2. 网报时间: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早上8:00-2022年4月29日下午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8:00-2022年7月6日下午18:00。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早上8:00-2022年10月10日下午18:00(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二)体检、思想鉴定
体检:凡在钟山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须持贴有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白底正规证件照(与网报提交照片一致)的《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或《贵州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网报规定时限内到钟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zzs.gov.cn/mlzs/或贵州政务服务网六盘水下载体检表,并自行到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医院体检科体检。(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孕期申请人请提供近半年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带胸片检查结果的体检报告,如不能提供请生产完毕后再行申请认定)
思想品德鉴定:申请人必须在网报时间内完成网报工作,以便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情况及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审查。
(三)现场确认(资格初审)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1)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5月7日-2022年5月20日工作日上午 9:00— 12:00,下午 13:00— 17:00;(2)高级中学、 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5月7日-2022年5月21日工作日上午 9:00— 12:00,下午 13:00— 17:00;(超过现场确认时间将不再进行确认);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发证时间为 2021年6月13日;发证地点:钟山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31号窗口。
2.现场确认地点:
钟山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负责本辖区内在职和社会人员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和网报数据的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网报数据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现场确认地点,确认网报数据是否生效。
(1)身份证明
①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审查;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审查;
②港澳台人员持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③驻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学历证明
①学历证书原件( 申请人的学习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比对核验成功地无需提交)。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相应层次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4)普通话等级证明
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比对核验成功地无需提交。
(5)《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或者《贵州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
(6)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省检察院、省法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12个部门下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有关工作的意见》(黔检会〔2019〕9 号)要求,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由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7)近期免冠正面小1寸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上传格式为 JPG/JPEG 格式,不大于200K,要求与系统上传照片及体检表照片一致)。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注:以上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必须验证原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认定
我区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发〔2002〕31 号)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的组织工作,并加强指导和监督,严格把握资格审查关,严格审核申请人员的申请材料,严格把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范围、认定权限和认定条件,严禁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扩大申请人员范围。
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按照国家相关认定教师资格的文件规定,审查已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提出评审意见,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作出认定审批,并在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中作出记录。凡经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认为不合格者,不能认定其教师资格。
五、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自受理申请终止之日起(现场确认结束日开始),30 个法定工作日之内作出是否认定的决定。
承诺期限:12 个法定工作日。
六、证书送达
证书送达:钟山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民生窗口
七、其他事宜
(一)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管理
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规定执行。
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应提供以下材料。
1. 申请证书换发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需将损毁证书收回,归档备案。
2. 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件二份;
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二)教育部考试中心2016年起不再寄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改由申请人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成绩查询、合格证明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ntce.cn)。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若在网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各区域的现场确认点联系。
钟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0858—8698532
(四)此公告公布途径。
1.钟山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gzzs.gov.cn/mlzs。
2.钟山微教育官方微信,微信号:zsjy8229567。
3.贵州政务服务网六盘水市钟山区节点中心门户网公告。
4.电子红头公告发送钟山区辖区内各学校、教育机构。
5.在网报注意事项里设置2022年钟山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程序的相关事宜。
6.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7.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
1.《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2.《贵州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窗口电话:0858—8698532 、0858—8227419
监督电话:0858—8228355
附件1: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中小学、高中、中职).docx(点击下载)
附件2:贵州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点击下载)
六盘水市钟山区教育局
2022年4月11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zs.gov.cn/gsgg_5615993/202204/t20220411_733034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