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习对象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铜仁籍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艰苦边远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部分特殊专业,可扩大到毕业2年内仍未就业的外省籍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20届毕业生可纳入本次就业见习计划范围,2022届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毕业证书登记日期之后开始。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登记失业之后开始。
二、见习程序
(一)见习单位岗位募集及发布
1.岗位募集。有见习意向的单位可根据人才培养计划方向和员工结构需要,提供具备一定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符合青年就业见习需求的就业见习岗位。
2.岗位信息发布。本次万岗募集计划实行网上经办,各见习单位按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服务专区工作流程规范(附件1)在贵州公共招聘网(http://gzggzpw.gzsrs.cn/app/graduates/graduates.shtml)“青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专区点击“见习单位申请”快速入口进行单位认证,待审核通过后,将岗位信息及时在服务专区录入,岗位信息待筛选审核通过后,在服务专区向社会发布岗位信息。
(二)见习报名人员登记
就业见习实行常态化报名登记,有见习意向的毕业生可在贵州公共招聘网上(http://gzggzpw.gzsrs.cn/app/graduates/graduates.shtml)“青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区点击“见习个人意愿登记”窗口进行个人注册、实名认证,按操作指引上传
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完成注册认证后,随时在服务专区关注本市各单位发布的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结合个人实际投
递见习岗位。每位见习报名人员每次仅限报1个岗位。
(三)岗位对接
见习单位收到岗位投递信息后,应结合报名先后顺序、岗位需求及匹配度等,及时与报名人员进行岗位对接,见习单位与报名人员达成初步见习意向后,要立即在服务专区进行见习人员确认。
(四)见习人员审核
对已与见习单位达成初步见习意愿人员,由我局审核该人员是否符合参加见习条件。
(五)人员上岗
经我局审核通过人员,见习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体检、完成报到、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购买人身意外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后续流程。并及时在服务专区中将人员状态修改为“确认上岗”,上传《贵州省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4)及保单、发票扫描件;对确定不能到岗人员,将其状态修改为“确认未到岗”。
(六)见习人员管理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要积极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人员的见习关系;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就业见习,因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人员应提前提出申请告知见习单位,见习单位应在服务专区更新人员情况。
(七)补贴申领
见习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服务专区提交见习补贴申请,申报页面的见习人数为系统自动获取。各见习单位务必要在见习人员管理功能处据实对已经离岗或期满的见习人员进行“人员终止”操作,避免见习补贴申报时有人员遗漏。对于因未正确操作遗漏且逾期申报的,不再纳入见习政策补贴享受范围。
三、其他事项
从4月19日起,市本级所有见习工作全部实行网上办理。为保证工作连续性,此前各见习单位组织开展的见习活动仍然有效,仍按《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本级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铜人社函〔2021〕25号)执行。请前期组织开展就业见习,见习人员已完成见习且尚未申报见习补贴的见习单位抓紧按原程序申报。
4月19日前已到我局办理就业见习登记且尚未明确见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可按《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服务专区见习人员用户操作指南》(附件3),登陆服务专区注册、登记、认证,根据各见习单位发布的岗位信息,结合个人实际及时投递岗位,提高就业见习成功率。
四、联系单位及联系电话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856-5237723
特此公告!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0日
(信息来源:http://rsj.trs.gov.cn/zwgk/xxgkml/gggs/202204/t20220420_735172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