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习需求
截至目前,纳雍县共收集见习单位14家,岗位69个。
二、见习对象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以上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应届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毕业证书发证日期之后开始。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不再纳入见习范围。
三、见习程序
(一)岗位发布
岗位信息发布在贵州公共招聘网“青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专区(http://gzggzpw.gzsrs.cn/app/graduates/graduates.shtml)。
(二)见习报名
见习对象按照《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服务专区见习人员用户操作指南》(附件),在贵州公共招聘网“青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区点击“见习个人意愿登记”窗口进行个人注册、实名认证,按操作指引上传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完成注册认证后,即可在服务专区关注发布的见习岗位信息。即日起,见习对象可结合个人实际投递见习岗位,当拟录取人数等于见习需求人数或报名时间到达单位设定的截止时间,该岗位就停止招募。
(三)岗位对接
见习单位收到岗位投递信息后,结合报名先后顺序、岗位需求及匹配度等,自行与报名人员进行岗位对接,对接方式由见习单位自行确定,但不得通过考试竞争选拔等方式设置门槛。见习单位与报名人员达成初步见习意向时,及时在服务专区进行确认操作。
(四)见习人员审核、上岗
对已与见习单位达成初步见习意愿人员,由县人社局审核该人员是否符合参加见习条件。经审核通过人员,见习单位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职体检、报到、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购买人身意外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等后续流程。并及时在服务专区中将人员状态修改为“确认上岗”,上传《贵州省就业见习协议书》及保单、发票扫描件。
四、见习期间管理
(一)就业见习时间为3-12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生活补助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为1670元/月)。按月发放生活补助,各见习单位可根据工作量、工作成绩增加适当补助。
(二)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人员的见习关系;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各相关部门应鼓励见习生参加国家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自主择业和创业;因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就业见习的,由见习生提出书面申请,经见习单位同意后终止见习。
咨询电话:0857-3521930(纳雍县就业服务中心)。
附件: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服务专区见习人员用户操作指南.pdf(点击查看)
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nayong.gov.cn/xwdt/tzgg/202206/t20220601_745808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