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和专业与岗位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指标
(一)招聘对象:
1.本县生源,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2.本县常住人口户籍(指本方案下发之日前属我县的户籍),或本县生源的2009年以来毕业后户籍暂保留在学校,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往届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获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在我县服务期满1年以上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到村任职大学生、见习生以及报考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受户籍条件限制。
具体报考条件详见《德江县201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2.现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相关条件的人员。
(二)聘用指标:今年招聘352名。其中:综合类67名、教育类120名、卫生类(含计生)165名(详见《德江县201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
三、招聘方式
(一)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免笔试人员只计面试成绩,报考音乐、体育、舞蹈教师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折合计入总成绩,其他岗位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折合计入总成绩。
(二)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免笔试,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不占指标,直接聘用。
(三)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招聘的80名指标,由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共同制订招聘方案,并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1.符合报考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岗位设置条件的获《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未就业全日制本科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人数在招聘指标范围内,免专业测试,经考核、体检合格,报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直接聘用;报考人数超过招聘指标的,进行专业测试,择优聘用。
2.符合报考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岗位设置条件的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的医学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待上述免专业测试人员确定后,进行专业测试,并按成绩从高到低在剩余指标范围内确定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三年的临时聘用合同,临时聘用期内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经费来源与在职职工相同。临时聘用期内获《执业医师资格证》的,由用人单位考核、体检合格,并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行文正式聘用,考生即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临时聘用期满未获《执业医师资格证》或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临时聘用合同。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8日——26日。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时需同时出具报考岗位要求的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基础材料:《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往届生同时持《户口簿》,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4张。
(2)往届毕业生须持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法纪证明。
(3)已婚人员须持《结婚证》以及居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如有生育行为的,同时持《生育证》和《节(绝)育证》。
(4)照顾加分材料: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工作人员子女毕业生分别持《革命烈士证明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牺牲证明书》;农村独生子女毕业生持《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父母均为农民的农村双女结扎户子女毕业生持父母的《绝育手术证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职大学生”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分别持《“到村任职大学生”服务证书》、《“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服务证书》;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持《志愿服务鉴定书》;参加国家组织统一考试,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持与报考专业对口的《执业资格证书》。照顾加分材料必须在报名时确认,报名结束后提供无效。
4.报名按岗位指标和专业要求分类别对口报名,每人只能选定一个岗位类别,不准兼报。岗位类别详见《德江县201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岗位类别代码栏目。
5.报名结果公布时间:2011年4月30日。
6.资格审查合格的取得笔试资格。
7.《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2011年5月13日至5月14日,考生凭交费发票在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8.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位考生收取考务费100元。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5月15日上午9∶00至11∶3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
(4)笔试方式:闭卷。
(5)笔试内容:详见《德江县201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笔试内容栏目。
(6)照顾加分: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工作人员子女;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均为农民的农村双女结扎户子女;持有《“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服务证书》或《“到村任职大学生”服务证书》的大学生;持有《志愿服务鉴定书》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经国家组织统一考试,获《执业资格证书》(与报考岗位专业对口)的人员。
(7)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1年5月17日。
笔试结束后,按报考同一岗位类别1∶2的比例(音乐、体育、舞蹈教师岗位按1∶5)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得分并列的人员一并列入面试。
凡未被列入面试的考生,应随时关注面试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1年5月22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案:(另行制订)
(4)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公布:2011年5月23日。
(三)考核
1.面试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对应岗位类别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核人员,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列入考核。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考核。往届生务必于2011年5月28日前将档案和报名资料原件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待考核;应届毕业生考核以现实表现为主,档案和学历学位等原件放宽到2011年8月31日前提供。
2.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
(1)在公安机关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伪造证件、无档案或档案不全、擅自涂改或伪造档案的;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至今尚未解除的;
(5)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尚未结案的;
(6)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计划生育政策的;
(7)道德败坏,经群众举报查实的;
(8)有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查实的;
(9)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对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考核材料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类别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4.考核时间:2011年5月28日——29日。
5.考核结果公布:2011年6月1日。
(四)体检
1.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2011年6月3日(体检费由考生承担,医院收取)。
3.体检地点:待定。
4.体检结果公布:2011年6月5日。
5.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类别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开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对象,有2个及以上指标的同一岗位类别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公开选岗。按报考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公开选定岗位。
硕士研究生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岗位。
1.选岗时间:2011年6月11日,上午9∶00开始。
2.选岗地点:另行通知。
有被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类别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考核体检合格后递补。
五、聘用管理
(一)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根据工作地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合同期为5年,期内不得调动工作。
应届毕业生先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聘用合同,即可报到上班,待档案及相关学历学位等原件审核合格后,行文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意向性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要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报到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被聘用人员的工龄和工资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聘用期内不履行合同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即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被聘用人员凭聘用文件办理属地户籍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对每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牵头;县编委办负责审核有关单位人员编制;县教育局要做好毕业生有关信息和毕业生个人档案的收集、整理等工作;县财政局要解决必须的经费,确保整个招聘工作正常运行;县文体广电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媒广泛宣传,营造健康良好的舆论氛围;县监察局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正、公平。
(二)负责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务必公道正派,严格按政策和本方案办事,确保招聘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回避,不得徇私舞弊,若有违纪违法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参考人员要遵守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其资格。
七、未尽事宜由德江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本《方案》由德江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址:www.dejiang.gov.cn
咨询电话: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6—8523073
举报电话:德江县监察局0856—8532126
2011年在本县招考岗位设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