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资格审查的对象
报考黎平县“特岗计划”,且“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
二、现场资格审查事项
(一)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段由原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9日调整为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1日中午12:00,共3天半(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地点: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三楼会议室。
(二)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有关材料
1.《贵州省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原件一份,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户籍要求的,提供居民户口簿。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可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网页截图。教师资格证书正在认定过程中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教师资格网上正在认定的网页截图。
5.《黎平县2022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一份。
(三)现场资格审查相关事项
1.《贵州省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下载打印时间由原2022年7月5日8:00以后调整为2022年7月7日中午12:00以后。
2.考生应持《贵州省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按时到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三楼会议室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经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考生应关注现场审查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拟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ping.gov.cn/)发布。
三、疫情防控要求
1.资格审查前,考生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确保身体状况良好,提前准备好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范物资。赴考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带一次性手套、并做好个人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并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自觉接受疫情防控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贵州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应证明材料,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如实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可以参加资格审查的几种情形。
(1)省内无本土感染者报告的县(市、区)人员,7天内无省外旅居史,审查当天“贵州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且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可以参加。
(2)省内有本土感染者报告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县(市、区)所在的低风险区人员,审查当天“贵州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且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以参加。
(3)省外有本土感染者报告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县(市、区、旗)来返黔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控,其中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天)”; 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4、7天)”; 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抵黔后实行“三天两检”;中、高风险区来返黔人员管控时间,从离开风险区域开始计算。完成分级分类管控后,审查当天“贵州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且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出具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以参加。
(4)常态化防控地区来返黔人员。以县(市、区、旗)为单位,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地区来返黔人员,审查当天“贵州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且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可以参加。
3.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的几种情形。
(1)考前7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港台地区、国外旅居史且未完成管控措施人员,以及被判定为新冠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具有疑似病例相关流行病学史人员。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
(3)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
(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人员。
4.若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要求另行发布补充通知。
咨询电话: 0855-6222377。
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
2022年7月7日
(信息来源:http://www.lp.gov.cn/newsite/xwdt/gsgg_5768869/202207/t20220707_754183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