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就业促进会成立于2006年,是由贵州省从事劳动就业的实际工作者、理论研究者、职业教育工作者以及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就业创业培训机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省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贵州省就业促进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登记管理机关是贵州省民政厅,在中国就业促进会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依法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人数
(一)助理职业指导师15名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人员仅限贵州高职院校学生;
(七)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线上投递简历至邮箱:gf1478523690@163.com (报名格式:姓名+电话+院校)。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7月12日9:00至2022年7月18日17:00。
2、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贵州省就促会招聘小组通过简历筛选并短信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单独通知;
2、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要求:面试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用人单位制定。
4、面试结果贵州省就业促进人事处短信通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人事处报到,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
由秘书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各部门负责拟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六、有关说明
(一)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
(二)所有聘用人员须服从工作服务期限及岗位管理要求。
(三)合同期内有以下情形者,用人单位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1、本人自愿离职;
2、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人员;
3、违反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
本公告由贵州省就业促进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鲍主任
咨询电话:18786735283
附件:
贵州省就业促进会面向高职院校定向招聘岗位表 | ||||||
序号 | 职务 | 人数 | 性质 | 薪酬/月 | 要求 | 工作内容 |
1 | 助理职业指导师 | 15人 | 企业编 | 4000-8000 | 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经历: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能力:学习及执行能力强,具备服务意识 |
协助职业规划师工作(统计、基础建模、分析、方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