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习对象
见习招募对象为离校2年内(2021届、2022届)未就业(未参加过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艰苦边远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见习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凡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不再纳入就业见习对象范围。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7日。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贵州公共招聘网(http://gzggzpw.gzsrs.cn/)服务专区进行注册、认证,并登记见习意向后,可结合个人实际选择见习岗位进行投递。每位报名人员每次限报一个岗位。见习单位对人员投递信息进行确认通过后原则上不能修改岗位,见习单位对人员投递信息进行确认不通过或超过7个工作日见习单位未进行确认,则见习人员可重新投递岗位。以“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报名的人员需上传《毕业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可先上传《就业推荐表》或相关情况材料,在见习上岗前向见习单位补交《毕业证书》即可;以“16-24岁失业青年”身份报名的需提前至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三、见习时间和岗位
见习时间: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以聘用等方式留用见习期间表现优秀、符合岗位技能需要的见习人员。具体岗位详见贵州公共招聘网(http://gzggzpw.gzsrs.cn/)的“青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模块进行查询,岗位持续更新。
四、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发放见习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水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670元),并按300元/年标准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低于300元的据实补贴。
五、岗位对接
见习单位收到岗位投递信息后,可结合报名先后顺序、岗位需求及匹配程度等,在7个工作日内单位自行与报名人员开展岗位对接,对接方式由见习单位自行确定,但不得通过考试竞争选拔等方式设置门槛。见习单位与报名人员达成初步见习意向后,须及时在服务专区进行见习人员“确认通过”操作,反之选择“确认不通过”。
六、见习人员审核
对于与见习单位达成初步见习意愿的人员,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贵州省就业统一业务应用门户平台审核该人员是否符合见习对象规定。符合条件的将人员状态修改为“确认审核通过”,反之修改“确认审核不通过”。
七、见习人员上岗
对于“确认审核通过”的人员,见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自行组织体检,完成报到、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等后续流程。就业见习单位须在就业见习人员上岗之日起即与其签订《贵州省就业见习协议书》。
八、见习人员管理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要积极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人员的见习关系;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就业见习单位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因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人员应提前7天提出书面申请告知见习单位,见习单位要在服务专区的“见习人员管理”页面,对该见习人员进行终止操作,并填写该人员具体补贴发放情况,作为后期进行见习补贴申报的依据,见习单位应及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填写《贵州省就业见习鉴定表》,并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存见习人员登记表、见习协议书、考勤记录、见习鉴定表。
咨询电话:0858-8935653(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20)
附件:贵州省青年见习线上平台见习人员操作指南.pdf(点击查看)
2022年7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www.shuicheng.gov.cn/newsite/zwgk/zdly/jycy/zpxx/202207/t20220719_755842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