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
招聘职位:水电工1名,派遣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负责搬迁安置点内的水电维保修工作。
三、招聘的对象及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坚定,坚持原则,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无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党政纪处分;
3、品形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对应岗位相应工作经历的优先聘用;
5、年龄在18至45周岁,初中及以上学历,持有电工操作证;
6、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脱贫户、易地扶贫搬迁户、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四、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报名
1、有违纪违法行为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2022年8月9日-2022年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除外。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不受理网上报名或电话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
(1)《纳雍县志宏就业扶贫劳务有限公司利园街道分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电工操作证。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
(5)属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户的提供相关证明;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面试
报名时间结束后,招聘小组召开小组会议,根据应聘人员个人简历的专业、特长及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初选,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人员。面试主要内容为应聘者与应聘岗位的匹配程度,临场应变能力,应急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及对岗位相关知识的了解等情况。
3、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审查
利园街道办事处志宏劳务分公司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在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政审不合格,报应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未能按规定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6)在其他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5、公示
经面谈、体检、政审通过人员,作为公司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6、试用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用。试用期不合格的,不聘用。
7、聘用
试用合格的,由利园街道志宏就业扶贫劳务分公司组织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六、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发放基本工资2000元,试用期结束后,发放基本工资加800元绩效工资,实绩考核工资(实绩考核工资根据专业水平、能力面谈商定)。试用期结束后,购买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自己承担)。
咨询电话:18212747982
利园街道志宏就业扶贫劳务分公司
2022年8月9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znayong.gov.cn/xwdt/tzgg/202208/t20220809_760232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