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标及范围
根据《黔南州2022年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安排,我县招聘义务教育学校银龄计划教师3人。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2.年龄一般在65岁(含65岁)以下。
3.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4.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6.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二)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校长可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为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讲学教师需在下一学年连续讲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提前2个月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
三、实施步骤
银龄讲学计划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讲学教师在全国范围内招募,鼓励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的优秀退休教师到黔南讲学,从我县学校实际出发,统筹兼顾不同学段情况。招募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8月15日-8月16日)。符合条件人员按照自愿原则报名,根据我县的需求,填写《黔南州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附件1),到教育局政工科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特级教师、骨干教师聘书或相关任职证明材料,以及近6个月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体检报告最迟在签订协议前提供>等材料)
(二)资格审核(8月15日-8月17日)。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照岗位条件进行审核。
(三)遴选调配(8月18日一8月20日)。教育局对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原则进行遴选,拟聘入相应的岗位。
(四)公示公布(8月21日前)。教育局对确定岗位的拟招募讲学教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当年度讲学教师。
(五)签订协议(8月27日前)。公示期满后,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服务协议前,教师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近六个月出具的体检报告。服务期间,由教育局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六)上岗任教(8月29日前)。9月秋季学期开学前,教育局安排签订协议书的银龄教师到学校上岗讲学,履行岗位职责。
四、保障措施
按《黔南州2022年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落实。
附件1:黔南州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2:银龄讲学服务协议书.doc(点击下载)
荔波县教育局
2022年8月12日
(信息来源:https://www.libo.gov.cn/zwgk/xxgkml/jcxxgk/rsxx/ryzp/202208/t20220813_76083184.html)